公告日期:2020-11-11
债券简称:19 浙纾 02 债券代码:163003.SH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
债券付息日:2020年11月19日
由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
年11月19日发行的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以下简称 “本
期债券”)将于2020年11月19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11月19日
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浙
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
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19浙纾02”,
代码“163003.SH”;
(三)发行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7.00亿元;
(五)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3+2年期,票面利率为
3.72%,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
择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9年11月19日至2024
年11月18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11
月19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九)兑付日:2024年1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11月25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
面利率为3.72%,每手“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面值
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7.20元(含税)。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
(二)付息日:2020年11月19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11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浙
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
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
最迟在本年度付息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将本年度债券的兑付、兑息资
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
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
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关的兑付兑息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付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并直
接向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
点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
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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