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3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 8 号公元大厦北楼 25 楼)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9 年纾困专项
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61 层-64 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年 月 日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及
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
主体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
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
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
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
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引起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
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2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和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
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备至于受托管理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未
经审计净资产为 514.99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
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3.0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