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1 年)
二〇二二年四月
浙
江
省
国
重要有提示
资
本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运义务。
营
有
限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公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
司
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公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司
债
券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度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报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浙
江
省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重大风有险提示
限
公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公司债券时,应认真司考虑各项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公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
司
素”等有关章节内容。
债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券最近一期募集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因素相比没
有重大变化。 年
度
报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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