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债券简称:19 浙纾 02 债券代码:163003.SH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 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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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9 年纾困
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浙江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浙资运营”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一、本期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不能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
风险提示公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出具
的《年报延期披露专项意见》,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华和负责审计浙资
运营合并范围内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审计工作未能按照计划进行,虽
然大华加强远程审计等替代审计方式和审计程序的运用,但存在必须现场开展的
关键审计工作由于疫情限制未能按照计划开展的情况。
合并范围内上市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时间拟定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喜爱)公告时间拟定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鉴于上述上市公司公告前,相关数据不能获取,预计发行人无法
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出具浙资运营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发布之日,大华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正在编
制报告中。发行人将加快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在 2020 年 5 月 15 日
前披露年度报告,原则上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海通证券作为“19 浙纾 02”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郑云桥、胡承昊、杨敏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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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88027168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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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9
年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 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
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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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