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操做的成与败,对于普通基民来说就是哑巴吃黄莲呢?有苦说不出,说白了谁让咱们没有本事呢?不管咋样基民应强烈呼吁证监会应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人的水平及各项指标进行专业考平。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由其是基金公司的资金投入和去向进行监督,对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员,因长期操做给基民造成严重损失证监会应进行干预。以最大现度减少投资人的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民好比夫妻要互相信任,责任和义务是双方的,管理人不能长期这样没有责任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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