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830: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9海通02资讯
2020-11-10 21:24:0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11-09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

关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19 海通 02 债券代码: 155830.SH

债券简称: 20 海通 01 债券代码: 163148.SH

债券简称: 20 海通 02 债券代码: 163290.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海通证券”)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海通证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86号”文核准,

海通证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海通证券于2019年11月15日(19

海通02)、 2020年2月27日(20海通01)、 2020年3月19日(20海通02)分别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三期公司债券。

海通证券已发行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

下表:

图表:海通证券已发行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表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票面利率 起息日 债券期限 偿还/到期情况

1 19 海通 02 45.00 亿元 45.00 亿元 3.52% 2019/11/15 3 年 未到期

2 20 海通 01 50.00 亿元 50.00 亿元 3.01% 2020/02/27 3 年 未到期

3 20 海通 02 35.00 亿元 35.00 亿元 2.99% 2020/03/19 3 年 未到期

二、 重大事项

海通证券于2020年11月6日发布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

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就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

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事项进行了公告,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就2020年1-10月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411.19亿元,借款余

额为3,425.75亿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011.94亿元,

累计新增借款人民币586.19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41.54%,

超过40%。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一)银行贷款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银行贷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人民币455.49亿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2.28%,主要为短期借款增加。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20年10月31日,企业债券等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人民币146.12亿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0.35%,主要为应付债券增加。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四)其他借款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人民币15.42亿元,

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09%,主要为拆入资金减少。

(披露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可能会略有差异。) ”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海通证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

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

通,督促发行人尽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