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9海通02资讯
2020-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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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30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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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19 海通 02 债券代码: 155830.SH

债券简称: 20 海通 01 债券代码: 163148.SH

债券简称: 20 海通 02 债券代码: 163290.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三月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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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海通证券”)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海通证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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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86号”文核准,

海通证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海通证券于2019年11月15日 ( 19

海通02)、 2020年2月27日( 20海通01)、 2020年3月19日( 20海通02)分别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三期公司债券。

海通证券已发行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

下表:

图表:海通证券已发行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表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票面利率 起息日 债券期限 偿还/到期情况

1 19 海通 02 45.00 亿元 45.00 亿元 3.52% 2019/11/15 3 年 未到期

2 20 海通 01 50.00 亿元 50.00 亿元 3.01% 2020/02/27 3 年 未到期

3 20 海通 02 35.00 亿元 35.00 亿元 2.99% 2020/03/19 3 年 未到期

二、 重大事项

海通证券于2020年3月26日发布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公告,相关内容如下: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或“普华永道中天”)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德勤华永事务所”或“德勤华永”)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16]12号),

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于进入中国注册会计

师协会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可适当延长续聘年

限至不超过8年。 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连续聘用德勤华永事务所的年

限将达到8年。自2020年起,德勤华永事务所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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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德勤华永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事务所

对此无异议。德勤华永事务所已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建议不再续聘的事宜须提请公

司股东关注的事项。董事会已确认本公司与德勤华永事务所之间没有任何异见或

未决事项,也没有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

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海通证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

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

通,督促发行人尽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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