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7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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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19 海通 02 债券代码: 155830.SH
债券简称: 20 海通 01 债券代码: 163148.SH
债券简称: 20 海通 02 债券代码: 163290.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四月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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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海通证券”)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海通证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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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86号”文核准,
海通证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 。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海通证券于2019年11月15日( 19
海通02)、 2020年2月27日( 20海通01)、 2020年3月19日( 20海通02)分别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三期公司债券。
海通证券已发行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
下表:
图表:海通证券已发行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表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票面利率 起息日 债券期限 偿还/到期情况
1 19 海通 02 45.00 亿元 45.00 亿元 3.52% 2019/11/15 3 年 未到期
2 20 海通 01 50.00 亿元 50.00 亿元 3.01% 2020/02/27 3 年 未到期
3 20 海通 02 35.00 亿元 35.00 亿元 2.99% 2020/03/19 3 年 未到期
二、 重大事项
海通证券于2021年3月30日发布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相关
内容如下:
“日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如下:
一、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
次数、责令暂停部分业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 2021〕 40号),原文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 查 , 你 公 司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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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00013220921X6)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公司在开展部分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
原则, 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未能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第
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
第三条第二款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以下简称《合规办法》)第六条第八项的规
定。
二是公司未将相关业务行为纳入全面合规风控体系, 合规风控机制存在缺失,
违反了《合规办法》第三条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5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漏洞, 债券承销与资产管理等业务缺少
有效隔离,利益冲突审查机制存在缺失,不符合《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
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第二条第二项和《证券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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