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830: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9海通02资讯
2021-03-31 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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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31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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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海通02 债券代码:155830.SH

债券简称:20海通01 债券代码:163148.SH

债券简称:20海通02 债券代码:163290.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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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海通证券”)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海通证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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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86号”文核准,

海通证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海通证券于2019年11月15日(19

海通02)、2020年2月27日(20海通01)、2020年3月19日(20海通02)分别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三期公司债券。

海通证券已发行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

下表:

图表:海通证券已发行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表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票面利率 起息日 债券期限 偿还/到期情况

1 19海通02 45.00亿元 45.00亿元 3.52% 2019/11/15 3年 未到期

2 20海通01 50.00亿元 50.00亿元 3.01% 2020/02/27 3年 未到期

3 20海通02 35.00亿元 35.00亿元 2.99% 2020/03/19 3年 未到期

二、 重大事项

海通证券于2021年3月24日发布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海通

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相关内容如下:

“2021年3月24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

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收到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

措施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情况

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责令暂停部分业务事先告知

书》(沪证监机构字〔2021〕92号),原文如下: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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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21X6)

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

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上述监督管理措

施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以及你公司所享有的有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你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公司在开展部分投资顾

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未

能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二

十七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1号)第三条第二款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以下简称《合规办法》)第六条第八

项的规定。

二是公司未将相关业务行为纳入全面合规风控体系,合规风控机制存在缺失,

违反了《合规办法》第三条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5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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