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65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9华集01资讯
2024-01-26 09:34:0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24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H19 华集 1 1556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19 华集 1”,债券代码:15565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华晨集团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与被告上海华颂商旅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颂商旅汽车租赁”)、华晨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受理法院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移送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大连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冻结了华晨集团持有的沈阳金运汽车物流有限公司股权 1 亿元。
2022 年 2 月 18 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案号为(2021)辽 01 民初 4389 号。原告大连装备请求判令:1、被告一华颂商旅汽车租赁向原告大连装备支付到期未付租金 7,883,125 元;及以该到期未付租金 7,883,125 元
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标准,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该到期未付租金之
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起诉日约 55 万元);2、被告一华颂商旅汽车租赁向原告
大连装备支付全部未到期租金 84,885,625 元;3、被告一华颂商旅汽车租赁向原告大连装备支付留购价款 1,000 元;4、被告一华颂商旅汽车租赁向原告大连装备支付违约金20,000,000 元;5、被告一华颂商旅汽车租赁向原告大连装备支付本案诉讼原告大连装备实际发生财产保全保险费 92,768.75 元、律师费 125,000 元;6、被告二华晨集团对前述全部五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7.两被告华颂商旅汽车租赁及华晨集团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5,000 元等全部诉讼费用。

(二)一审判决情况

被告华晨集团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
院裁定驳回原告大连装备的起诉。

2023 年 1 月 28 日,被告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辽 01 民
初 4389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华晨集团向原告大连装备就融资债务本金
13,478,983.33 元、违约金 20,000,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927,687.75 元、律师费 150,000
元与被告华颂商旅汽车租赁承担共同给付义务。驳回原告大连装备其他诉讼请求。

2023 年 12 月 20 日被告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辽 01 民
初 1670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华晨集团向原告大连装备就欠付租金 92,768,750 元、
留购价款 10,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92,768.75 元、律师费 125,000 元与被告华颂商旅
汽车租赁承担共同给付义务。驳回原告大连装备其他诉讼请求。

(三)二审裁定情况

2021 年 8 月 4 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为
大连装备,被上诉人为华颂商旅汽车租赁、华晨集团,上诉人请求撤销(2020)辽 01 民初 1821 号《民事裁定书》,指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晨集团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 01 民初 1821 号民事裁定,指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3 年 11 月 13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