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4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H19 华集 1 1556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进展情况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或“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19 华集 1”,债券代码:15565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华晨集
团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发布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现就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重整进展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根据
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华晨集团重整一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指定华晨集团清算
组担任华晨集团管理人。2021 年 3 月 3 日,沈阳中院裁定对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适
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并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担任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
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2 年 12 月 10 日、2023 年 3 月 15 日,
2023 年 4 月 26 日,沈阳中院分别作出(2020)辽 01 破 21-8 号、(2020)辽 01 破 21-9
号、(2020)辽 01 破 21-10 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由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2 年 7 月 21 日 , 管 理 人 通 过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以下简称“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表示华晨
集团等12家企业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与未通过《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的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
2023年6月30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对调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根据《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表决的公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延期至7月31日18时。未在2023年6月26日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讯表决票》(以下简称“《通讯表决票》”),也未在2023年6月30日进行网络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可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通讯表决票》。
二、风险提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H19 华集 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上述重整情况进展有关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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