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元
一、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
“中交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
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总部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中交
集团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
中交集团是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国资委”)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
按《关于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
[2005]703 号)的批准,由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以新设合并
方式重组建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 12 月 8 日,中交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成立。
根据国资委于 2006年 8月 16日《关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整体重组并境内外上市的批
复》(国资改革[2006]1063 号)的批准,并经本公司创立大会于 2006 年 9月 29 日批准签署
的《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确定的重组方
案,中交集团出资组建本公司。
经批准,本公司于 2006年 10月 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正式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080,000 万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由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国合字
[2006]25 号文《关于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本公
司于 2006 年 12 月 15 日完成了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发行 350,000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股票的工作,并于 2006 年 12 月 22 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完成了增发 52,500 万股的
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股票的工作,共计发行 H 股股票 40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 023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股票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482,500 万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由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国资委[2011]185 号文《关于中国交通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暨换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问题的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5 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交通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完成了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上市并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之子
公司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路桥建设”)。本公司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A 股股票 1,349,735,42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
035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6,174,735,425 元。
于 2020 年,本公司回购并注销 H 股股份合计 9,024,000 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
16,165,711,425 元。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元
一、本集团基本情况(续)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称“本集团”)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以沿海、内河港口工程和以公路、
铁路、桥梁、隧道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以基建疏浚、
维护疏浚、吹填疏浚和环保疏浚为主的疏浚业务;以及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决议批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六。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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