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9
关于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建银01 债券代码:155298
债券简称:19建银03 债券代码:155535
债券简称:19建银04 债券代码:155536
债券简称:19建银05 债券代码:155714
债券简称:19建银06 债券代码:155715
债券简称:20建投01 债券代码:163090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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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 《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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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于2018年1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26号”文核准, 中
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核准之日起可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
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情况如下表:
图表:本次债券发行情况统计表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总额 存续规模 发行利率 发行首日 债券期限
1 19建银01 20 亿元 20 亿元 3.87% 2019 年 4 月 3 日 3 年
2 19建银03 25 亿元 25 亿元 3.68% 2019年7月24日 3 年
3 19建银04 5 亿元 5 亿元 3.98% 2019年7月24日 5 年
4 19建银05 15 亿元 15 亿元 3.55% 2019年9月18日 3 年
5 19建银06 5 亿元 5 亿元 3.95% 2019年9月18日 5 年
6 20建投01 10 亿元 10 亿元 3.40% 2020年1月13日 3 年
总计 80 亿元 80 亿元 - - -二、 重大事项
(一)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诸建华、凌小云、
陈时升、王淑媚、诸时茂、汤贵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1、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京 02 民初 370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
司、诸建华、凌小云、陈时升、王淑媚、诸时茂、
汤贵容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原告: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诸建华、凌小云、
陈时升、王淑媚、诸时茂、汤贵容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原告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2、一审或仲裁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京 02 民初 370 号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仲裁的涉及金额 11,960.67万元
案件基本情况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
赁”)于 2017 年与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利树股份公司”)签署两份《融资租赁合同》
及相应附件《特殊约定》 《租赁物清单》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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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建华、凌小云、陈时升、王淑媚、诸时茂、汤
贵容提供担保。中建投租赁已履行合同义务,后
因利树股份公司未按期履行合同的还款义务,中
建投租赁将其及相关担保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
支付到期未付及剩余租金、逾期利息、留购价款、
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相关担保人就以上给付
责任分别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质押担保责任。
案件当前进展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支持
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利树股份公司、诸建华、
陈时升、诸时茂、汤贵容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北
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等待二审
法院通知开庭。
(二)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泰禾润通置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案
1、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 浙 01 民初 675 号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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