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债券代码:155350 债券简称:19 国联 0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2 日
本息兑付日:2024 年 4 月 23 日
债券摘牌日:2024 年 4 月 23 日
由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发行的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支付 2023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
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19 国联 01
3. 债券代码:155350
4. 发行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5 亿元
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57%。
8. 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4 月 23 日(上述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3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57%,每
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5.7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剩余全部本金。
4、本息兑付日:2024 年 4 月 23 日。
5、债券摘牌日:2024 年 4 月 23 日
三、兑付、兑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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