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3
债券代码:136360 债券简称:H16 富力 4
债券代码:136361 债券简称:H16 富力 5
债券代码:135468 债券简称:H16 富力 6
债券代码:114022 债券简称:16 富力 11
债券代码:155061 债券简称:H18 富力 8
债券代码:155106 债券简称:H18 富力 1
债券代码:155405 债券简称:H19 富力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4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要求、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我司”)
作为“H16 富力 4”、“H16 富力 5”、“H16 富力 6”、“16 富力 11”、“H18 富力 8”、
“H18 富力 1”及“H19 富力 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说明
发行人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37 号)《关于对《关于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所披露了《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该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37 号)《关于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基本内容
“当事人: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李思廉,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张 力,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朱 玲,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胡 杰,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1、违规事实情况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5
月期间发行了 16 富力 04、16 富力 06 和 19 富力 02 等公司债券,上述债券均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根据《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发行
人应当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之前披露 2022 年中期报告,但发行人迟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才完成披露。
另经查明,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最近 12 个月内曾因未按时披露 2021 年年度
报告被本所予以通报批评,但发行人未能及时对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进行整改,并再次发生同类型违规情形,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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