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09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8福晟03资讯
2020-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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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31

债券代码:143899 债券简称:18 福晟 02
债券代码:155090 债券简称:18 福晟 03
债券代码:155205 债券简称:19 福晟 01
债券代码:155356 债券简称:19 福晟 0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福建福晟”)。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
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债券简称:18 福晟 02,债券代码:143899)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 18 福晟 03,债券代码: 155090) 、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9 福
晟 01,债券代码:155205)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债券简称:19 福晟 02,债券代码:15535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
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现就相关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
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无法按
时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2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公司
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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