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785: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
G21新庐1资讯
2024-04-30 19: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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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度、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霓珍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吉安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五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693701108T

营业期限:2009年08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本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14日,由吉安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吉安市吉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吉安市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吉安市金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峡江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干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泰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遂川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万安县投资开发公司、安福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永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井冈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共同组建。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吉府办抄字[2013]29号抄告单,本公司股权于2013年全部划转给吉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其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于2013年3月2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吉安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吉企改办字[2019]13号抄告单,本公司股权于2019年11月全部划转给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11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公司属综合行业,经营范围为城镇投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开发经营,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期货、证券)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相关附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4月13日决议批准。

3、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0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1户,减少23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合并及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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