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497: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黔西南资讯
2024-08-29 17: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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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9


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是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于 2011 年 9 月 6 日在贵州省兴义市成立的国有独资
公司,取得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915223005806920065;法定代表人:李启斌;注册资本22,991.00 万元;注册地: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丰都街道机场大道中段公积金中心大楼二楼。
2021 年 12 月 25 日,注册资本变更后股东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
缴出资额 2 亿元,持股比例 86.99%;股东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2,991.00 万元,持股比例 13.01%。

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勘察;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旅游业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木材加工;木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养老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业产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森林改培;人工造林;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水泥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对外提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材销售、公共交通运营、房屋销售等。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控制人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全体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已全面评估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 12 个月的持
续经营能力。本集团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包括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通过银行融资等财务资源支持的信息作出评估后﹐合理预期本集团将有足够的资源在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 个月内保持持续经营,本集团因而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
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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