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债券代码:152497.SH/2080153.IB 债券简称:20 黔西南/20 黔西南债
债券代码:162262.SH 债券简称:19 黔城 0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被列为被
执行人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9黔城01”,债券代码:“162262.SH”)的受托管理人,2020 年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黔西南/20 黔西南债”,债券代码:“152497.SH/2080153.IB”)的主承销商,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以及公开途径查询的相关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龙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册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册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为 50,262,632.00 元,案号为(2024)黔 2327 执 407 号。
事由:原告贵州西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册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存在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根据 2023 年 9 月 27 日册亨县人民法院出具的贵州省册亨县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黔 2327 民初 1412 号),经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调解,册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尚欠贵州西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
工程款 48,368,575.33 元、质量保证金 4,394,055.16 元,合计 52,762,630.49 元;
支付方式为 2024 年至 2028 年之间分期支付。后续册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未按调解书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欠款,根据 2024 年 4 月 17 日册亨县人民法院出具
的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4)黔 2327 执 407 号),申请执行人向册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次执行的主要信息如下:
被执行人名称 册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册亨县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 2024 年 04 月 16 日
案号 (2024)黔 2327 执 407 号
执行标的 50262632 元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目前,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贵州西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进一步协商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子公司册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日常经营均正常,本次发行人子公司册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偿债能力。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9 黔城 01”受托管理人、“20 黔西南”主承销商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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