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2020年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黔西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瑞金大
道会展中心)
主承销商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签署日期:2022年6月
重要声明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2020年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出具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 )第01110192号)、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华龙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华龙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龙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节 债券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年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黔西南债(银行间,2080153.IB)、20黔西南(上交所,152497.SH)
3、发行主体: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上市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5、发行规模:14亿元人民币
6、债券期限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票面利率为7.99%
7、票面金额:100元/张
8、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10、起息日:2020年6月10日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附加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付息日:2021年至2027年每年的6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兑付日: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6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跟踪评级公告(信评委函字[2021]0938号),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20黔西南债/20黔西南”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6、债券受托管理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第二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2,991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启斌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瑞金大道会展中心
联系人:罗宇、武驰彬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瑞金大道会展中心
邮政编码:562400
联系电话:0859-3117551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开发建设和教育、文化、旅游、康养产业的投资和经营;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营运;土地开发、收储、整理;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建筑与建材研发推广、应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