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根据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 2014 年 3 月 28 日《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南京
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宁委[2014]152 号),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本金由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1.00%股权、南京江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00%股权(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名称变更为南京江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公用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名称变更为南京江北新区公用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51.00%股权、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名称变更为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00%股权构成。
南京市财政局于 2014 年 4 月 4 日出具《关于确定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
本的函》(宁财办资[2014]15 号),核定本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500,000.00 万元。
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
2016 年 12 月 1 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出资人变更为南京市江
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00,000.00 万元,新
增的 100,0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认缴,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以货币
方式出资到位。
2019 年 4 月 9 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780,000.00 万元,新
增的 180,0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认缴,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前以货币方
式出资到位。
2019 年 6 月 27 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900,000.00 万元,新
增的 120,0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认缴,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以货币
方式出资到位。
2020 年 6 月 23 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300,000.00 万元,
新增的 40,0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认缴,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货币
方式出资到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收资本 1,300,000.00 万元。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000201604130049;住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6号;法定代表人:郭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9392720XQ。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城市功能项目和产业转型升级载体(含持有型物业)投资、资产运营和管理;资产
经营;股权管理;基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为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日为2022年4月28日。
4、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1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 1 级子公司共 25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 3 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投资主体,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建设及政府性投资项目,代为履行政府的部分相关职能,对来自于政府拨款的专项补贴收入未作企业所得税处理。因此,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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