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7
3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
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
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
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
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 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
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4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信用评级报告
概 况
发债主体概况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3
日,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98]73号文件)
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10.00亿元,股东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持
股比例为100%。公司成立以后,深圳市国资委以
现金及土地作价出资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增资,截
至2019年9月末,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
民币440.71亿元,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100%股
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定位方面, 公司作为深圳市国资委全资子公
司, 是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重要主体, 主
要承担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地铁和铁路运营与管
理及地铁上盖物业开发等方面的任务,形成了地铁
建设、地铁运营、物业开发、投融资、资源经营等
五大业务板块,构建了“轨道+物业”的业务发展模
式,此外,公司通过持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科股份”)股权1可获得较为可观的投资收
益,业务经营及盈利来源较为多元化。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 3,918.93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88.51 亿元,资产负债率
39.05%;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13.48 亿
元,净利润 72.49 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53.94
亿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3,965.55 亿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564.21 亿元,资产负债率
35.34%; 2019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35.58 亿元,净利润 49.86 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
流 96.45 亿元。
1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以现金交易方式协议受让华润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的万科股份 A 股
1,689,599,817 股,占万科股份总股本的 15.31%。 2017 年 6
月 10 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将其持有的
1,553,210,974 股万科 A 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全部转让
给深圳地铁。截至 2019 年 9 月末,深圳地铁合计持有万科
股份 A股 3,242,810,791 股,占万科股份总股本的 28.69%,
为其第一大股东。
本期债券概况
表 1: 本期公司债券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
债券名称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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