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684: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020年付息公告
18建材05资讯
2020-06-10 09: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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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08

债券代码:143684 债券简称:18 建材 05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2020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2 日

 债券付息日:2020 年 6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6 月 14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开始支付自 2019 年

6 月 14 日至 2020 年 6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18 建材 05

3、债券代码:143684

4、发行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20.00 亿元

6、债券期限:3 年期。

7、票面利率:本计息期的票面利率为 4.97%,本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6 月

14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

年 6 月 14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 。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9 年 6 月 14 日至 2020 年 6 月 13

日。

2、 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4.97%,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9.70 元

(含税) 。

3、债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2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0 年 6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

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

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

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

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

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

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

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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