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29 号文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36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基础发
行规模为人民币 3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
询价,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
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面向合格
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式请参考 2018 年 4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在《证券日报》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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