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520: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金地01”债券回售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8金地01资讯
2021-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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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10

证券代码: 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债券代码: 143520 债券简称: 18金地0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金地 01” 债券回售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 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18 金地 01”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本公司”),或选择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
2、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 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
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该双平台中的任一平台(竞价交易系统
或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回售申报。
4、 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次回售申报不可以撤销。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 182123。
2、回售简称: 金 1 回售。
3、回售登记期: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
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
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该双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
后回售申报不可以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
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不可以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 2021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
转售债券。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
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32 层
联系人: 张晓瑜、唐燕、徐佳
联系电话: 0755-8203 9509, 0755-8203 9840
2、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
联系人: 祁秦、 刘京京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安弘扬
联系电话: 021-6860 6550
特此公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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