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1
1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28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 际华 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 际华 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 际华 03
债券代码:143137 债券简称:18 际华 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19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7 月 22 日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本次债券将于 2019 年 7 月 20 日支付 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本次付息”)。根据《际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
2、债券简称及代码:18 际华 01(143137)。
3、发行主体: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4.60%。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
利。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
期支付。
6、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次债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起息日:2018 年 7 月 20 日。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月 2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9、兑付日: 2023 年 7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18
3
际华 01”票面利率为 4.60%,每手“18 际华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 46.00 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19 日
2、本次付息日:2019年7月22日(因2019年7月20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第
一个交易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际华 01”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
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
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
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
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