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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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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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7

债券简称: 18 京投 03

债券简称: 18 京投 04

债券简称: 18 京投 05

债券简称: 18 京投 06

债券简称: 18 京投 07

债券简称: 18 京投 08

债券代码: 143564.SH

债券代码: 143565.SH

债券代码: 143753.SH

债券代码: 143754.SH

债券代码: 143787.SH

债券代码: 143788.SH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2018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8 年 12 月

1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

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北京市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公司” 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

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16 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一致

同意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发行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含 100亿元)

的公司债券,具体事项均提请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的发行方案范围内确定。

北京国资委下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基

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京国资产权【 2017】 48 号),北京

国资委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就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相关事宜作出批复,同意发行

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 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 24 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 18 京投 03、 18 京投 04 的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0 亿元, 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33

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17 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10 年期品种。

债券简称和代码: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 18 京投 03”,债券代码为“ 143564”;

品种二简称为“ 18 京投 04”,债券代码为“ 14356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4.79%, 品种二票面利率为5.09%。

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调

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

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3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热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

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

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

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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