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5
债券简称: 16 重汽 01 债券代码: 136857
债券简称: 17 重汽 01 债券代码: 143075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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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
集说明书》、《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 重汽集团”
或“ 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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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董事长变更情况如下:
根据济国资任字【 2018】 9 号《关于谭旭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行
人《 2018 年度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谭旭光同志为发行人董事长、董事,
王伯芝同志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董事职务。
谭旭光,男,汉族, 1961 年 2 月生,山东潍坊人,天津大学机械制造及其
自动化专业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
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重型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CEO。兼
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据发行人反馈, 本次董事长变动为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发行人的日常管理
及生产经营。 发行人董事长变动符合法律规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 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
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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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毛会贞、 王振宇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传真: 010-88027190
邮政编码: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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