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16穗发01资讯
2016-11-18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11-18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确定公告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超过 85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395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

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2016年11月17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3.28%。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面向合格投

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详见2016年11月16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

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确定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确定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确定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