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7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4号文核准, 大华(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 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的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
亿元。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3年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
一致,但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发行工作已于2016
年10月14日结束, 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3.35%。
目前本期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 此页无正文,为《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
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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