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6海投债资讯
2017-08-07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8-07

债券代码:136685 债券简称:16 海投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海投债,债券代码:136685,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

下:

根据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公告的《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的百分之二十公告》 显示,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 发行人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

机构累计新增借款 58.58 亿元,累计归还银行借款 24.89 亿元,累计净增加银行

借款 33.69 亿元; 累计发行完成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数额总计 33 亿元(其

中超短期融资券 18 亿元、永续债 5 亿元、中期票据 10 亿元),累计偿还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数额为 51 亿元,本年度该部分累计净增加金额为-18 亿元;

累计发生委托借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数额为 1.33 亿元,本年度已偿还

委托借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数额为 0.84 亿元,本年度该部分累计净增

加金额为 0.49 亿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余额为 16.18 亿元,占 2016

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2.4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海投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 2017

年 1-7 月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6 年末净资产的 22.48%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