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1
债券简称:16 象屿债 债券代码:13635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
简称:16 象屿债,债券代码:136353)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
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
下:
根据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公告
的《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公
告》 :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括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 2018 年 12 月末、2019 年 2 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新增借款类型 借款新增额
上年末净资产 359.74
上年末借款余额 470.33
计量月月末 2019 年 2 月末
计量月月末的借款余额 553.75
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83.43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
资产的具体比例
23.19%
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比例 20%
银行贷款 89.25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45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0.38
其他借款 0
合计 83.4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象屿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净新增借款超过 2018 年
末净资产的 20%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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