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243: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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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0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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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31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 1-6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系于 2002 年 3 月 4 日经国务院以国函〔2002〕18 号文批准设立的国有企业。根据国务院
国资委《关于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南车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5〕102 号)文件,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按照平等原则实施联合重组。重组方式为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注销。2015 年 9 月 24 日,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中
车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1015 号),本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公司名称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29930X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5 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孙永才,注册资本为2,300,000.00 万元。

本公司属铁路机车车辆及高铁车组制造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为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公司一般以历史成本计量,对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净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六)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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