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上港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16上港01资讯
2018-12-04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2-04

1

证券代码: 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8-033

债券代码: 136184 债券简称: 16 上港 0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上港 01” 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票面利率: 3.00%

 调整后适用票面利率: 3.00%

 起息日: 2019 年 1 月 22 日

根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告的《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

人有权决定是否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 136184 ,债券简称: 16 上港 01,以下简称:“ 16 上港 01”或“本

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

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3.00%, 在本期债券第 3 年末, 公司选择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3.00%并保持不变。

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具体详见《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16 上港 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4 号)。 为

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6 上港 01(代码 136184)

3、发行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25 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

2657 号”文件批准发行。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00%,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

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计息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

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有的本期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计息期限: 201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

12、付息日: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

3

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