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5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编号 临 2019-002
债券代码 136165 债券简称 16 中油 0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18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 月 21 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本公司” )
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发行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期间(以
下简称“本年度” )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二)
2、证券简称及代码:16 中油 02(136165)
3、发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47 亿元
5、债券期限:十年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5]2940 号文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3.5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8 日止。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1 月 1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50%。本次
付息每手“16 中油 02” (136165)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5.00 元
(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
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
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付息时间:2019 年 1 月 21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6 中油 02”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一) 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本
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
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二)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利息划付给相应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
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
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
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关于居民企业缴纳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