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9
债券代码: 136164.SH 债券简称: 16中油01
债券代码: 136165.SH 债券简称: 16中油0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20年第四次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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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 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
简称“16中油01” 、 “16中油02” ) 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 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
行人” 或“中国石油” )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 由“16中油01”、“16中油
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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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6中油01”、 “16中油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16中油01”、 “16中油02”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中国银河证券现就发行人以管道业
务及资产对外投资及出售事项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管道业务及资产对
外投资及出售的公告》(编号:临2020-032) , 发行人本次交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交易概述
2020年7月23日,发行人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家管网集团”)签署《关于油气管道相关资产的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
架协议》”)、《关于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等10项分项协
议、《生产运营协议》等协议,发行人拟将所持有的主要油气管道、部分储气库、
LNG接收站及铺底油气等相关资产(包含所持公司股权)出售给国家管网集团,
获得国家管网集团股权及相应的现金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核准/备案程序后的评估值为基准,
最终对价需要考虑过渡期间损益、期后事项调整以及铺底油气资产交割时点价格
等因素影响,经审计后确定。
(二) 出售、转让资产概况
1、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A座6层08-10室
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管道运输;仓储服务;装备进口;技术进出口;科技研究;信息
化研究及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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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以及国家管网集团相关投资人出资完成后,国家管网集团的注
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5,000亿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股比(%)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9.90
2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87
3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2.87
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0.00
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42
6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00
7 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4.58
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46
9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0
10 中投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2.00
11 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00
合计 100.00
以上新增投资人中,除发行人(以天然气管道、原油管道、成品油管道、储
气库和油库等油气储运资产出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天然气管道、
原油管道和油库等油气储运资产出资)、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天然
气管道、储气库、 LNG接收站等油气储运资产出资)、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天然气管道、 LNG接收站等油气储运资产出资)以外,其他新增投资
人均以现金出资。
上述各相关投资人以相同的价格认购国家管网集团新增的股权。
2、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发行人所持有的12家合资公司股权以及8家直属独立核算
分支机构(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中国石
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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