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1
债券代码: 136165.SH 债券简称: 16中油0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21年第一次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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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 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
二) (以下简称“ 16中油02” ) 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 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 ” )等相关文件, 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 或“中国石油” )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 由“ 16中油02” 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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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作为“ 16中油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 16中油
02”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 中国银河证券就发行人总裁变更事项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公告》
(编号:临2021-007) , 根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发行人董
事会决议调任发行人执行董事段良伟先生为非执行董事,段先生不再担任发行人
总裁。发行人董事会亦决议调任非执行董事黄永章先生为执行董事并委任黄先生
担任总裁。该等职位变化自2021年3月25日起生效。
二、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 16中油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
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特此提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 二) 联系方式
发行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石油大厦
联系人: 蒋堃
联系电话: 010-5998577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 张帆
联系电话: 010-8092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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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