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30
债券代码: 136164.SH 债券简称: 16 中油 01
债券代码: 136165.SH 债券简称: 16 中油 0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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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 )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来源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中石油
股份” ) 对外公开披露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
告》 和《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中国银河证券提供的资料。 中国银河证券按照《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
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国银河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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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5年3月26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
条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授权期间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5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2015年6月23日,发行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
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批准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
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并批准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
等具体执行。
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指根据上述授
权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以外币
发行的,按照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
资产支持票据等在内的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015年11月30日,发行人授权财务总监赵东签署了《关于公开发行2015年公
司债券主要条款的决定书》,本次公司拟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总额不超
过400亿元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40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00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其中,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135亿元。
二、 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3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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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8 亿元;品种二为 10 年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7 亿元。品种一债券简称为“ 16
中油 01”,上市代码为“ 136164”;品种二债券简称为“ 16 中油 02”,上市代码
为“ 136165”。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3.03%,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3.50%。
起息日: 2016 年 1 月 19 日。
付息日:
品种一: 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1 月 1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品种二: 2017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1 月 1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金兑付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6 年 1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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