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163: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16青国信”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16青国信资讯
2022-12-21 09: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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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21


债券代码:136163.SH 债券简称:16青国信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16青国信"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发布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以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4、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2、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3年1月18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2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二、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 48 号海天中心 T1 写字楼

联系人:孔怡

联系方式:0532-83893958

2、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余俊琴、胡光昭

联系电话:010-80927152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022 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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