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9
债券代码: 136163.SH 债券简称: 16青国信
债券代码: 112611.SZ 债券简称: 17青信Y1
债券代码: 112687.SZ 债券简称: 18青信Y1
债券代码: 112763.SZ 债券简称: 18青信Y2
债券代码: 150587.SH 债券简称: G18青信1
债券代码: 151193.SH 债券简称: G19青信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2021年第一次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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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及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
青国信”)、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青信Y1”)、青岛国信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18青信Y1”)、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8青信Y2”)、青岛国信发
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G18青信1”)、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绿色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G19青信1”)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16青国信”、“17青信Y1”、
“18青信Y1”、“18青信Y2”、“G18青信1”、“G19青信1”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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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6青国信”、“17青信Y1”、“18青信Y1”、“18青信
Y2”、“G18青信1”、“G19青信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16青
国信”、“17青信Y1”、“18青信Y1”、“18青信Y2”、“G18青信1”、“G19
青信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发生变更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近期发布《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经统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约为人民币 626.68 亿
元,较发行人 2019 年末借款余额 475.49 亿元增加 151.19 亿元,占 2019 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 316.88 亿元的比重为 47.7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债券日
常监管问答(五)》的规定,发行人就当年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
2020 年 12 月末较 2019 年末新增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及占发行人 2019 年
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一)银行贷款新增 34.73 亿元,变动额占 2019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0.96%。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减少 14.34 亿元,变动额占 2019 年末净资产比
例为-4.53%(“负值”表示相关借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而非“新增”)。
(三)公司债券、其他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新增 130.80 亿元, 变动额占 2019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41.28%。
二、 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借款增加主要系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增加及发行债券所致,均属于
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将根据已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的本息到期支
付安排, 合理调度分配资金, 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9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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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6青国信”、“17青信Y1”、“18青信Y1”、“18青信
Y2”、“G18青信1”、“G19青信1”的债券受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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