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4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
司债券2016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 233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签署日期: 2017年5月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目录
重要声明 .........................................................................................3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0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保证人情况............................................. 11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2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3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4
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的变动情况.............................15
第九章 其他事项 .........................................................................16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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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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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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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1、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5年10月20日,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5] 2306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含5.5亿元)。
2、 债券名称: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简称“15 穗
工债”)。
3、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 5.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
存续期限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
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
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
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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