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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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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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 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期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利率询价及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每个产品/证券账户网下单个标位的最低申
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每个产品/证券账户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100 万手( 10 亿元)。
合格投资者参与网下利率询价需在 2019 年 11 月 22 日( T-1 日) 09:00-17:00,登陆中信
证券可交换债发行系统( https://www.citics.com/eb/investor/login/)完成注册(建议使用 IE10
以上或 google chrome 浏览器),并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 T-1 日) 09:00-17:00,通过中信证
券可交换债发行系统上传《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交换债券(第
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具体格式见
本公告附件一) EXCEL 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件和其他申购资料,同时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 EXCEL 电子版发送至中信证券指定电子邮箱 eb@citics.com 备查,投资者以其他
方式传送、送达上述资料,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
需在 2019 年 11 月 22 日( T-1 日) 17:0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
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 50 万元。申购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认购对象
提交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为无效申购。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CEL 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盖章版扫描
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
无效,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
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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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照“二、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部分
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文件。
3、同一合格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同一合格
投资者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则仅以申购量最高、 保证金到账时间最早的一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申购无效,无效申购对应的保证金将原路径退还。
4、网下发行的缴款日为 2019 年 11 月 27 日( T+2 日)。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
资者应进行补缴。投资者缴款银行账户需与保证金划出账户保持一致(由于账户不一致导致的
认购失败,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未能在上述缴款日 15:00 前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投资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5、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有效申购或缴款金额不足发行规模的 70%时,经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6、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
内容,知悉本期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
审慎参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
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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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