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9
1
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南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18 年弥勒市
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和 2019 年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发行人”)
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
发行人有关情况的调查、 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进行判断,对本期债券存
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因本公司不具备对相关专业事项发表评论意见的
资格和能力,在本报告中对有关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评级报告等专
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本公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
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南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西南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称: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柒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施红庆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北路 67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农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旅游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
设及管理;筹集涉农建设资金;土地开发服务;水利设施建设及开发;农产品销
售;国有资产管理(金融、证券类资产除外);涉农建设项目的咨询服务;苗木
2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弥勒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分别为 88.11%和 11.89%。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弥勒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弥勒市人民政府。
跟踪评级: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鹏
信评【2019】第【547】号 01 评级报告,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2018 年
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弥勒市农业投资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稳定。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最新跟踪评级报告尚未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公布。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
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1、2018 年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8 弥勒农投
债 01”,证券代码为 1880198.IB(银行间);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18 弥勒
01”,证券代码为 127888.SH (上海)。
2、2019 年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9 弥勒农投债
01”,证券代码为 1980057.IB(银行间);
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19 弥勒 01”,
证券代码为 152111.SH(上海)。
(二)付息及兑付情况
1、2018 年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
本。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
偿还债券本金。每次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
3
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
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
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
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支付了上一年度的利息,
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2、2019 年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