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888:2018年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PR弥勒01资讯
2021-10-18 09: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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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18


债券代码:127888 债券简称:18 弥勒 01
2018 年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2 日

债券付息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由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发行的 2018 年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开始支付自 202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18 年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第一期)。

2. 证券简称及代码:简称 18 弥勒 01,代码 127888。

3. 发行人: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本期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第 3 年起逐年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5.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8.00%,在存续
期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
不另计利息。

7. 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

8.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

9. 兑付日: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国家法定
节假日及公休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 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1. 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 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8.0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80.00 元
(含税)。


3.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2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
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债券付息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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