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0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 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 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 华汽债 03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 华汽债 01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 华汽债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
募进展情况及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与沈阳汽车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事
宜)
发行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 号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2023 年 6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晨集团”)对外披露的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开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
“H18华汽 2/18华汽债 02”、“H18华汽 3/18华汽债 03”、“H19华汽 1/19华
汽债 01”、“H19华汽 2/19华汽债 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
华晨集团于 2023年 6月 15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投
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了沈阳汽车与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0年11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或“本公司”)重整一案,并于 2020年 12月 4日指定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华晨
集团管理人。2021 年 3 月 3 日,沈阳中院裁定对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适用实质
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并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担任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
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2 年 12 月 10 日、2023 年 3 月 15
日,2023 年 4 月 26 日,沈阳中院分别作出(2020)辽 01 破 21-8 号、(2020)
辽 01破 21-9号、(2020)辽 01破 21-10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由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2 年 7 月 21 日 , 管 理 人 通 过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以下简称“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表示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与未通过《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的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本公司目前正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有序开展与相关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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