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
PR莒南01资讯
2019-05-23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5-23

1
债券代码: 127657.SH 债券简称: 17 莒南 01
债券代码: 1780309.IB 债券简称: 17 莒南国资 01
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胜华。
基本情况介绍: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于 1992 年,是目前中国前 20 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相继
在贵州、广东、湖北、黑龙江、湖南、安徽、福建、山东、河
北、吉林、四川、上海、深圳、西安、云南、天津、杭州、辽
宁、 江西、山西、河南、江苏、宁夏、大连、重庆等地设立了
26 家分所,已成为国内颇具影响力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北京兴华及下属机构业务涉及审计、评估、工程造价、税务咨
询等各个领域。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拥有
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
2
各类资质。同时所属机构拥有证券业评估资质、甲级工程造价
咨询资质、税务审计资质等。
二、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本公司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约定的审
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报告不再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改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目前变更已生效。
(二)该项变更是否经过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
以及该项变更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根据内部决策流程选定,不存在违
背公司章程的情形。
(三)该项变更是否征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不适用。
(四)该项变更如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如需持
有人会议同意的,发行人应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情况。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对本公司经营和本公司已发行债券
的债券持有人权益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规定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五)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锦辉
3
基本情况介绍: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
立于 2013 年 10 月,先后在北京、珠海、哈尔滨、沈阳、天
津、济南、深圳、长沙、杭州、郑州、成都、上海、大连、厦
门、武汉、兰州、合肥、西安、石家庄、湘潭、青岛、太原、
嘉兴、南京、南昌、西宁等境内主要城市设有近 30 家分支机
构,系具有相当规模的国内会计集团网络之一,拥有了一大批
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知名度的客户网络。目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经具备了在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会
计、工程造价、投融资、管理咨询和国际业务等领域,特别是
便利地为客户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提供全方位、全球性专业服务
的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前具有财政
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财
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资格、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承担大型及特大型国有
企业审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资质。
(六)变更后会计师是否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
执业资格,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等规
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七)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公司已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协议,
约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18 年度
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4
三、移交办理情况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办妥工作移交事宜。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