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2017 年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2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2017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第 4、第 5、第6、第 7 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3 年9 月21 日兑付
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17 年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 证券简称及代码:银行间简称“17汇丰绿债”,代码:1780299;交易所
简称“PR汇丰债”,代码127641。
3、 发行人: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7 年期,附提前偿还本金
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逐年平均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的比例等额偿还本金。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7]163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5.79%。
8、 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止。
9、 付息日:2018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10、付息期:自付息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上市时间和地点:2017 年10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7 年9
月 26 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3年9 月20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本期债券将于2020 年9 月21 日、2021 年9 月21 日、2022 年
9 月21 日、2023 年9 月21 日、2024 年9 月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分别偿还本金4.0 亿元、4.0 亿元、4.0 亿元、4.0 亿元和4.0亿元,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付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4.0 亿元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1-历次债券分期偿还比例)
=100 元 × (1-80%)
=2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 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2017年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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