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债券代码:127550、127572 债券简称:PR包头01、PR包头02
2017年第一期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第二期包头 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2021年度发行人
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17年第一期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第一期”)、2017年第二期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以下简称“第二期”)的主承销商,按照“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1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包头保障房
法定代表人:白建云
注册地址:包头市昆区青年路八号街坊
联系人姓名:田利国
联系地址:包头市昆区青年路八号街坊
联系电话:0472-2518305
传真:0472-2118210
电子邮箱:1026685675@qq.com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 2017年第一期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第二
期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两期债养合并简称“本
期债券”)
发行总额 第一期发行人民币 15 亿元,第二期发行人民币 15亿元,合计 30亿元
债券期限和利率 本期债券为 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附提前偿还条款,自债券存
续期第 3 个计息年度起分别按照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
券本金。后 5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
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
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协商一致确定,最终票面利率报国家有关
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第一期发行利率为 5.25%,第二期发行利率为 5.31%。
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 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发行范围及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
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
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公开发行的
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市场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