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3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18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 、 审 计 报 告 1-3
二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4-5
三 、 合 并 利 润 表 6
四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7
五 、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8-9
六 、 资 产 负 债 表 10-11
七 、 利 润 表 12
八 、 现 金 流 量 表 13
九 、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14-15
十 、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16-87
委 托 单 位 : 淄 博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审 计 单 位 : 利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联 系 电 话 : (010) 85886680
传 真 号 码 : (010) 85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www.Reanda.com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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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1993年7月,淄博市
人民政府下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的
通知》(淄政函【 1993】 96号),决定成立“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
司”,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06年2月23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此次
增资经淄博正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淄正会师验字( 2005)第167号验资报告。
2008年7月10日,根据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的批复》(淄高新管发【 2008】 57号)文件,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
人民币30,000万元,此次增资经由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鲁仲泰会师
验字( 2008) 475号验资报告。同年,本公司将名称变更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巍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326512288XH
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A座2303室。
公司经营范围: 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对外投资及管理、土地整理开发;
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科研及综合技术服务、
企业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经营(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所属行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于2018年4月30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 2018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4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
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1 户, 减少 1 户,详见本附注七“合
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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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
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能力发生重大疑惑
的事项。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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