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55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17粤海01资讯
2023-11-24 14: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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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4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17 粤海 01/17 粤海专项债 01 127559.SH/1780207.IB
18 粤海 01/18 粤海专项债 01 127769.SH/1880037.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
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6 年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海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公告》,粤海控股发生审计机构变更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原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及决策程序

2023 年 5 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就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23〕7号),要求国有企业截至 2022 年底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5 年的,应按财会〔2023〕4 号文有关要求,于 2024 年底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工作。鉴于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6 年为集团提供审计服务,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
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决策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新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新任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上海市财政局,000124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最近一年该所
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如下:2023 年 8 月 2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3063 号)。主要针对该所在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项目未勤勉尽责的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

上述事件不会影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开展后续的审计工作。

(三)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截至本公告报出日,公司尚未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协议。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报出日,公司尚未完成审计工作的移交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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